恐怖施虐︱台男見妻遭性騷擾 痛毆「情敵」逼生殖器當鑊鏟反蛋

更新時間:21:54 2024-12-09
發佈時間:21:54 2024-12-09

台灣台中法院日前審理一宗恐怖施虐案件。涉案林姓男子毆打及施虐一名陳姓男子,台中地院審考慮林男已與陳男和解賠償,依妨害性隱私判囚他5月,可上訴。

兩男恩怨始於facebook性騷擾

案情指,37歲林男懷疑陳男於facebook對其妻子性騷擾,2023年12月21日找來劉姓友人邀陳男出面,並將他載到林的住所。林男見到陳男怒不可遏,即出手痛毆對方頭部和臉部,再要求陳男自慰及使用生殖器將放置平底鍋的煎蛋及翻蛋,期間又用手機拍攝陳男自慰的照片。

林男事後只坦承有拍攝陳男自慰的照片,但否認打陳,辯稱是二人拉扯致其受傷,還說沒有強迫他用生殖器翻蛋。控方認為,林男同時涉犯強制、妨害性隱私,依妨害性隱私罪嫌提出公訴。

被告否認打人

台中地院審理時,林坦承強暴、脅迫陳,法院審酌林只因個人原因就對陳拍攝性影像對其造成難以抹滅的創傷,但考慮雙方已經和解並給予賠償依妨害性隱私判他5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