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正兒 - 鬥快報料奏效 成反競爭案例|社論
物業代理界競爭激烈,市道好時,屢次發生經紀為搶客而大打出手;市道差時,個別經紀減佣,務求爭客,當中或有人不惜鋌而走險,作出違法行為。競委會日前公布,入稟控告美聯物業、香港置業,以及母公司美聯集團和5名高層,涉連同中原地產及利嘉閣合謀定價,限定一手新樓回佣水平,但中原和利嘉閣透過法例賦予的寬待政策,率先向競委會提供資料,協助調查,獲不予提告。這個少見案例,可向各界發出訊息,如欲減少受罰,應主動「投案」。
事件引起公眾議論,乃是好事,有助向社會說明針對合謀定價的法例框架,只要涉案者與競委會合作,可獲寬大處理,而重點在「鬥快」向競委會提供調查協助,舉例兩間合謀企業同一日向競委會申請寬待,競委會將視乎申請寬待的先後次序,亦會考慮企業提供資料的重要性,快者先獲寬免,慢者或根本不助查者,就要面對被檢控和法律後果。
違反競爭行為,涉及利益,參與方會暗中行事,私下配合,故調查困難,執法當局較難掌握證據,故寬大政策有其實際功能,並非放生犯事者,而是增加執法機會,亦起更大的阻嚇作用。至於率先投案者可免刑事責任,但須負民事責任,故違反競爭案曝光後,利益受損者應跟進,向相關公司追討賠償,還社會一個公道。
辛正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