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鬱症|停藥?不停藥?💊🙂‍↔️

服藥後抑鬱症狀改善,很多人會問「我好到很多,可以停藥了嗎?」這個想法很自然,原因也有很多。🙋🏻‍♀️💭最常聽到的,是擔心長期服用抗抑鬱藥帶來的副作用,例如疲倦、體重增加、情感變得麻木等。有些人擔心長期服藥會產生依賴性,難以擺脫藥物的控制。

其實,現代的抗抑鬱藥物相比舊藥副作用已經少了很多,但對於部分人仍可能帶來顧慮。此外,抗抑鬱藥物並不會導致成癮或依賴。它是通過調節大腦神經傳遞物質,恢復大腦功能的平衡,而患者對藥物產生的「依賴」,更多是反映抑鬱症的復發風險,而非藥物本身的成癮性。💀另外,對於情緒病認知不足的人,可能把抑鬱症視為個人性格或處事能力上的問題,把服藥跟軟弱無能劃上等號。他們有可能誤以為依靠藥物來維持情緒穩定是無法自理、缺乏自控力的表現。社會對心理疾病的誤解和污名化,讓患者對自我形象產生負面看法,增加對藥物治療的抗拒。

🤨家人、朋友、同事等的態度也可能影響服藥的決定。如果身邊的人對患者服用抗抑鬱藥物表示懷疑、不理解或不支持,孤立無助的感受會影響患者對治療的信心。身邊人的負面態度可能加重患者的罪惡感,質疑自己應對情緒的能力,傷害自尊和自我價值感。這種心理狀態可能加劇抑鬱症狀,形成惡性循環。經濟壓力也可能是考慮減藥或停藥的原因。情緒低落、注意力下降、決策能力受損等抑鬱症狀,導致工作效率下降、缺勤、甚至失去工作。失業或收入減少進一步加劇財務壓力。而且,部分藥物價格較高,長期服用帶來的經濟負擔也不輕。

💰然而,當抑鬱症狀得以緩解,生活功能恢復到一定程度時,藥物擔當的角色也有所轉變。正如一對情侶在熱戀期過後,建立了穩定的感情基礎,雙方仍要繼續投入時間和愛,維持和鞏固關係,才可細水長流。同樣地,多項研究顯示,在急性期治療後繼續服用抗抑鬱藥物 4-12 個月,一般為6個月,能夠顯著降低抑鬱症復發的風險。這個階段被稱為「維持期治療」(continuation/ maintenance treatment),目的在於鞏固治療效果,消除殘留症狀,恢復正常的社會功能。尤其是有過多次復發病史、病發特別嚴重、或伴有其他精神科或身體疾病的患者,可能需要更長的持繼藥物治療。


⏳每個人的身心狀況和對藥物的反應相同,服藥的時間也因人而異。定期覆診與醫生商討病情以及治療方案,同時配合心理治療、規律作息、均衡飲食、運動及培養興趣愛好等,對治理抑鬱症和預防復發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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