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理財】買月月派息基金 影響長者生活津貼嗎?
年滿65歲,成為香港居民最少七年,並且申請日期前連續居港最少一年,並且資產和入息不超過規定限額,就可以向社會福利處申請普通長者生活津貼(65歲至69歲)/高額長者生活津貼(70歲或以上)。那麼如果持有每月派息的基金,是否計算在每月入息和資產總額呢?
社會福利署(社署)三月二十三日公布,其中調升了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高齡津貼(俗稱「生果金」)、長者生活津貼,會追溯至今年二月一日起生效。見下圖
高齡津貼是社會福利署為70歲或以上的香港居民,每月提供的現金津貼,以應付因年老而引致的特別需要。申請人不需通過入息審查。但同時調整了長者生活津貼的入息、資產限額,見下圖:
近年通脹升溫,銀行利息持續低微,不少長者有購買派息基金,自製長俸。這些派息基金每年派息率大約4%-9%,每月派發到銀行戶口。那麼如果申請人持有的每月派息的基金,是否計算在每月入息和資產總額,還需看看具體定義:
「入息」包括工資、手工業或生意上的入息等(包括薪金、工資、每月收到的佣金或獎金,以及從自僱所得的每月入息)、退休金/長俸、從收租所得的淨收益,以及從年金計劃所得的固定年金。家庭成員或親友的金錢援助,及在逆按揭計劃下每月所獲得的款項則不包括在內,但款項中未動用而累積為儲蓄/現金的部份,會被視作「資產」計算。
「資產」包括土地和非自住物業、現金、銀行儲蓄、股票及股份的投資(包括債券、基金、獨資、合夥經營的公司/商號或有限公司的權益及累算退休權益)、商業/作投資用途的車輛(例如的士及公共小巴)及其營業牌照,以及金條及金幣等。自住物業、自用車位、將來自用的骨灰龕及保險計劃的現金值則不包括在內。
購買派息基金可以大致分開兩類渠道,第一類是從銀行/基金公司直接購買,第二類是透過保險公司的基金保險計劃。如果是前者,收取的利息和基金價值,會分別計算在「入息」和「資產」限額;如果是後者,因為保險計劃的現金值是不包括在「資產」總額,因此只是將每月收取的利息,計算在「入息」限額內。
看完後,精明的您一定識得揀。辛苦多年累積財富不易,要安享晚年更加需要審慎理財和規劃,投資前必須找理財專家分析自己的負擔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分散風險,切勿孤注一擲。
參考網站:政府長者生活津貼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