齋啡——合約與履約
一對情侶買樓,在支付了大訂百分之十總樓價下,因為其中一方突然失業,必須撻訂。為了收回訂金,情侶去賣家樓下守候,先苦苦哀求,後狠毒詛咒,還語帶恐嚇地提醒賣家,「你女兒還很小」……令買家相當困擾。上網諮詢網民意見,有人建議他殺訂,也有人慫恿他退回訂金。
在香港買樓,看中一個物業,先支付定金,再支付大訂,大訂佔總樓價百分之十。這個時候,如果撻訂,買家有權收取訂金。相信在簽約前,雙方都清晰合約內容。這麼做,是為了保障雙方利益。若此時樓價急升,或賣家因為某種原因而打算取消交易,賣家則須賠償買家訂金損失。合約既約束買家,也約束賣家。
購置物業是人生重大決定,當事人有責任做各項風險評估。失業很不幸,很值得同情,但不是拒絕履行合約的理由。合約精神,不正是法治社會的基本嗎?失業了要收回訂金,若賣家在收取了大訂之後,見樓價急升,後悔售價太便宜了,撻訂不賣,又不肯賠償買家損失,那可以嗎?這個時候,又會不會有一群食花生的旁觀者,慫勇賣家撻訂,再衝出來主持公道說,「人家的房子突然升值那麼多,不捨得賤賣給人,也很合理。為甚麼他必須履行合約?」
若所有人都輸打贏要,視合約為無物,根本沒有合約精神,那還要簽甚麼合約?
高慧然
在香港買樓,看中一個物業,先支付定金,再支付大訂,大訂佔總樓價百分之十。這個時候,如果撻訂,買家有權收取訂金。相信在簽約前,雙方都清晰合約內容。這麼做,是為了保障雙方利益。若此時樓價急升,或賣家因為某種原因而打算取消交易,賣家則須賠償買家訂金損失。合約既約束買家,也約束賣家。
購置物業是人生重大決定,當事人有責任做各項風險評估。失業很不幸,很值得同情,但不是拒絕履行合約的理由。合約精神,不正是法治社會的基本嗎?失業了要收回訂金,若賣家在收取了大訂之後,見樓價急升,後悔售價太便宜了,撻訂不賣,又不肯賠償買家損失,那可以嗎?這個時候,又會不會有一群食花生的旁觀者,慫勇賣家撻訂,再衝出來主持公道說,「人家的房子突然升值那麼多,不捨得賤賣給人,也很合理。為甚麼他必須履行合約?」
若所有人都輸打贏要,視合約為無物,根本沒有合約精神,那還要簽甚麼合約?
高慧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