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小新 - 30年前的稅 與50年後的債 | 北漂見聞
今年以來,內地投資與消費市道低迷,樓價持續下跌,導致地方政府多年來實行的「土地財政」(即以賣地作為主要收入來源的模式)無以為繼,上繳中央的稅收縮水。在此背景下,國務院總理李強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未來擬連續幾年發行「超長期」特別國債,最長期限50年期,其中第一批50年國債已於6月發行。
中央發債開源,地方層面為增加收入亦各出奇招。近日不少地方政府都開始加大稅務稽查力度,各地高調成立所謂的「警稅協同作戰中心」,開始大範圍查稅、追稅。據傳媒報道,廣東省的佛山、惠州,浙江省的杭州、寧波,湖南省岳陽,湖北省枝江,以及青海省等地,均有企業被盜查及罰款近10年至30年稅款,金額少則幾千萬元人民幣,多則「億億聲」,讓一眾企業家不寒而慄。
對此網絡上有網友戲稱,國家為了增加收入,正在「收30年前的稅,放50年後的債」, 這句戲謔之言,實則揭示當前各地方政府的財政困境。然而,此舉雖然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財政壓力,但無異於竭澤而漁,不僅給企業和市場帶來極大負擔,對於疫情後剛剛重建起來的營商環境,亦是前功盡棄。
此時政府理應出台更多扶持政策,減輕企業稅務負擔,幫助企業渡過難關,而不是讓企業雪上加霜。筆者希望,當局能正視現行稅收政策存在的問題,實事求是地進行調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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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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