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規矩|留長髮的爭議
學校對學生的行為、衣着服飾都有一定的規範。例如除了特別天氣的情況外,女生一般都是穿裙子,而男生要蓄短髮穿褲。雖然,大家可能都覺得這是正常安排,但最近在香港出現了新的聲音。有一位中五男生在社交網站發文及上載短片,表示已向平等機會委員會投訴學校「髮禁」(即不允許男同學留長髮)做法涉違反《性別歧視條例》,稱投訴獲接納,獲平機會安排調停。他質疑學校的做法不合理、不合時宜,並希望推動學校廢除男生「髮禁」。
事件在社會上引發很多討論,有人說很多時候在現行的社會文化及民眾意識中,男女待遇不一定相同。在網上討論人士提出曾經有一名女子因為街市及運動場不少男人赤膊,認為是性騷擾而提出控告,政府被指縱容赤膊,但她屢次敗訴,屢敗屢戰,法官指赤膊只是不雅觀而非性騷擾,並建議這名女子多到中環等地,較少人不穿上衣。該女子認為是律政司並無立法禁止男人赤裸上身,才引致她無法勝訴。也有留言指性別歧視絕對應該禁止,但不同的安排不代表是歧視,因為男女本身便有很大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