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基金|38名大律師收款項 大律師公會:無證據顯示構成專業行為失當 投訴不成立
發佈時間:16:39 2024-01-19
38名大律師被投訴指,為「612人道支援基金」資助的2019年社會事件個案提供法律服務,涉嫌專業行為失當。大律公會今日公布調查結果,公會執委會經檢視及分析相關證據後,一致通過沒有證據顯示,38名涉事大律師的行為構成專業行為失當,亦沒有任何不誠實行為或刑事成份,有關專業行為失當投訴不成立。另有4名大律師被發現違反大律師《行為守則》中專業業務管理上的要求,包括未有保存部分文件紀錄,公會已去信4人敦促他們要保存紀錄。
4大律師未有保存部分文件紀錄違守則
事源於2022年5月,有人向公會投訴指明,有38名大律師為「612人道支援基金」資助的2019年社會事件個案提供法律服務,涉嫌專業行為失當,當中包括三類指控,包括有7人被指在有關的法庭個案中,大律師「以義助服務形式延聘」出庭,但實際又收取費用,涉嫌誤導法庭。調查結果顯示,7名大律師都能證明從沒向法庭表示,是「以義助服務形式延聘」出庭,但他們的確是義務形式提供服務,沒有收取分文。
第二類是有26人被指在收取有關訴訟費時,沒有經過指示事務律師,直接向「真普選聯盟有限公司」或基金收取支票。調查顯示,有24名大律師能夠出示文件,證明有關支票由指示事務律師轉交他們,另有2宗涉事大律師未有保存部分文件,但無證據顯示他們繞過事務律師或律師行。
「市民對操守提出疑問 不難理解」
第三類是被指同意收費視乎「或有事件」,即俗稱「按結果/條件收費」的安排,委員會搜集的文件中,沒有出現「待批准」或類似字眼,而根據基金向外公布的資料,大律師提供法律服務,所獲得的費用是劃一,不構成「按條件收費」安排,且不少涉事個案委聘文件是關於提堂,不存在有成功或失敗的「訴訟結果」。亦有2宗個案未有保存部分的文件紀錄。
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表示,回望當時的個案,無論是案件的性質、數量、委聘大律師形式等,大律師在緊逼的時間下提供服務及需要作出的文檔管理等,對於香港社會及法律界都是史無前例,加上大律師的收費、對文件及紀錄的保存等,外界未必完全熟悉,故市民對大律師的專業操守提出疑問,不難理解。
杜淦堃交代相關調查現已終結,惟如有新證據不排除會重新調查,不認為投訴瑣碎,又指如有會員觸犯法例當然會受到制裁,負上刑事責任。被問到是否由單一投訴人或業內人士作出投訴、投訴時是否附有證據資料時,杜淦堃重申投訴人及被投訴人身份保密,不透露詳情。
對於公會曾經接受重大投訴,杜淦堃相信既有機制行之有效,足以應付未來投訴及挑戰,並指會提醒違反守則會員避免重蹈覆轍。雖然是次面對史無前例的大規模投訴,惟杜淦堃認為只要會員行事循規蹈矩便毋需擔心受壓,並會繼續努力向公眾解說。
記者:郭詠欣、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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