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消防安全條例︱保安局:不遵從消防指示罰款提高4倍 2000棟樓宇仍欠進展
發佈時間:16:55 2024-08-16
華豐大廈火災釀成慘劇,引起社會對舊樓消防安全關注,政府提早將《2024年消防安全(建築物)(修訂)條例草案》上月提交立法會審理,法案委員會今日(16日)舉行首次會議。保安局常任秘書長李百全表示,今次《條例》將不遵從一系列消防指示的罰款提高4倍,除罰款2.5萬至20萬外,每日可另處以2500元至2萬元不等,預計將影響約2000棟未就「指令」有進展的樓宇。
每日可罰款2500至2萬
局方建議,參考《建築物條例》,在《條例》中定明一系列罰則,包括阻礙法團進行工程可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拒絕分擔工程費用可罰款2.5萬元;阻礙執行當局進行代辦工程可罰款2.5萬元及監禁6個月;新業主3個月內未就轉讓通知當局,可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不遵從「指示」、「符合消防安全令」、「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或「火警危險令」可罰款2.5萬至20萬不等,每日可另處以2500元至2萬元不等。
李百全表示,受《條例》規管的目標樓宇約有14,000幢,截止3月底,當局已向10,400幢目標樓宇發出「指示」,當中約1000幢目標樓宇已全數遵從或相關的「指示」已獲撤銷,另有5800幢有積極進展、約1200幢有初步進展。此外,涉及約2000幢目標樓宇沒有進展又沒有合理辯解,消防處及屋宇署會考慮作出檢控,李指希望今次《條例》可以讓他們「做快啲」。
參考《建築物條例》的機制,賦權執行當局為未能符合《條例》要求的目標樓宇進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並在工程完成後收回有關費用。李百全指出,局方將設立一套計分制來為合資格進行代辦工程的樓宇釐定優次,有關準則可包括樓齡、樓宇的樓層數目、是否屬「三無大廈」、是否屬單梯設計、樓宇的業權情況、相關業主被檢控的次數,以及其他消防安全風險等,並在考慮業界對這些工程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後,決定每年進行代辦工程的數目和時間表。
將辦公聽會邀請發表意見
局方指,法團可運用「消防工程資助計劃」,向有需要的業主資助代辦工程的費用;至於另有約數百幢樓宇,有下落不明或無法聯絡的業主等,即使執行當局作出檢控亦無法籌組相關工程,「計劃」亦接受他們申請。
此外,經在場委員同意,法案委員會主席謝偉銓決定舉辦公聽會,邀請市民發表意見,計劃定於在9月上旬的某個星期六。
「釘契」將針對整棟樓宇
《條例》定明,如業主在工程被代辦後拒付款,屋宇署會將其欠帳證明書在土地註冊處註冊,即俗稱「釘契」,日後出售物業時可被追討欠款。選委界蘇長荣詢問「釘契」將針對單一物業或整棟樓宇,又指如公共空間的消防指令無法執行,將整棟樓宇「釘契」無法體現公平性。李百全指,因牽扯到公眾地方與立案法團整體決定,「釘契」將針對整棟樓宇,政府亦有政策傾向積極協助整改的業主,如豁免代辦工程附加費等。
蘇長荣又詢問局方,將如何應對有法團「躺平」、「全部畀哂政府搞」的情況,詢問如何激勵市民主動承擔責任。李百全指,代辦工程將聚焦於「有心無力」的樓宇法團,強調政府有清楚的準則,並不鼓勵所有樓交給政府代辦,如自身不配合將成為執法對象。
「唔好一次性出哂啲指令」
民建聯陳恒鑌認為,有意承接舊樓消防整改的承辦商數量有限,希望《條例》通過後政府「唔好一次性出哂啲指令」,以免因短期內需求過大,承辦商的報價水漲船高,並建議配合政策增加相關部門核准消防圖紙的人手。李百全指,當前已有92間承辦商經審核列於政府推薦的「白名單」上,可供原本對工程不熟悉的法團從中選擇,亦樂見市場上還有300多間有意與政府合作。
「A4」楊永杰表示,按計分制判斷代辦工程的先後次序十分合理非常合理,建議除了「三無大廈」外,亦能將法團作用有限的「殭屍法團」、「長者法團」樓宇,列入優先考慮範圍。他又提及,不乏早年價低亦入手、住戶並非富裕的「豪宅」,希望局方考慮放寬代辦工程的租值門檻。李百全表示,為釐定先後次序準則的諮詢委員會將聽取意見,會積極考慮「殭屍法團」、「長者法團」等特殊情況;又指局方需考慮善用公帑,而維修本是業主責任,如個人有財政困難,市建局有其他不同計劃可以協助。
記者 常彧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