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歲中國留學生涉禁錮15歲華女 大馬還柙候審
發佈時間:10:11 2024-12-08
中國一名22歲新加坡留學生,涉嫌非法禁錮1名15歲中國少女,於馬來西亞受審。被告拒承認控罪,法庭並駁回被告保釋申請。
來自東莞面臨最高7年囚禁
綜合馬來西亞媒體報道,被告黃小南(譯音),涉於11月24日凌晨4點08分,在新山火車站路的一家酒店,綁架該名15歲少女,企圖將其秘密禁錮。被告與受害人都是中國公民。
根據起訴書,黃來自廣東省東莞市。其代表律師受詢時透露,其當事人為一名新加坡大學生,也不清楚當事人及受害人的關係。
主控官向法庭指出,被告的罪行嚴重,不可被保釋,並指他來自中國,在馬國沒有親屬,因此有逃跑風險。主控官強調,案件性質嚴重,法庭應考慮其嚴重性。
法官最終拒絕批準被告保釋,並擇定將案件於明年1月27日審訊。
據早前報道,該名在新加坡求學的15歲中國籍少女,於11月24日從新山關卡進入馬國,過後被帶到彭亨州關丹藏匿。
黃的上述行為觸犯刑事法典第365條文(非法禁錮),一旦罪成,面臨長達七年的監禁及罰款。
柔佛州總警長古瑪11月27日發文指,一名48歲中國籍男子26日向警方報案,指他在新加坡上學的女兒25日沒有到學校上課,相信是被人擄走。柔佛州警方於11月26日在關丹尋獲少女行蹤,並逮捕一名22歲的中國男子。
在新加坡就讀大學的22歲中國籍男子,涉嫌非法禁錮15歲中國少女,近日在馬來西亞柔佛州新山法庭庭審時否認有罪。基於被告罪行嚴重,最終不准保釋。根據起訴書,黃小南(音)被控於今年11月24日下午4時8分,在柔佛州新山火車站路一間酒店,非法禁錮15歲的受害人。黃的上述行為觸犯刑事法典第365條文(非法禁錮),一旦罪成,面臨長達七年的監禁及罰款。
根據起訴書,黃來自廣東省東莞市。其代表律師受詢時透露,其當事人為一名新加坡大學生,也不清楚當事人及受害人的關係。
此前的報導說,一名在新加坡求學的15歲中國籍少女遭22歲的同鄉男子拐帶,11月24日從新山關卡入境馬來西亞後,被帶往關丹藏匿。
柔佛州總警長古瑪11月27日發文告說,一名48歲中國籍男子26日向警方報案,指他在新加坡上學的女兒25日沒有到學校上課,相信是被人擄走。柔佛州警方於11月26日在關丹尋獲少女行蹤,並逮捕一名22歲的中國男子,宣佈在接獲投報後的24小時內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