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電准許利潤將降

星島日報-港聞
更新時間:16:20 2016-07-25
發佈時間:02:57 2004-10-30

(星島日報報道)港府將在兩、三月個內完成電力公司的利潤檢討,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葉澍堃希望日後本港的電費有下調空間,並表示若港府在檢討後,決定沿用現行的准許利潤機制,利潤水平亦有需要調低。有消息指港府建議將物價及利率的變動與電費掛鈎,並會調低電力公司現時的准許利潤,以減低用戶的電費負擔。

  兩電的准許利潤機制協議即將在○八年結束,港府現正就有關機制進行全面的檢討。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葉澍堃昨日在一個電台節目中表示,該檢討報告可望在未來兩、三個月內出台,屆時港府將提出一系列建議作出諮詢,包括是否繼續維持現有的利潤管制機制,若如是,其管制利潤的水平應否調整。

  此外,檢討亦可考慮是否進行聯網、發電與供電分開進行,甚或香港與內地聯網供電,如由內地供電給香港等。他表示,港府所持的態度公開,將來的諮詢文件亦會列出一系列不同的方向諮詢公眾,參考了公眾意見後,再定出詳細建議作第二階段諮詢。

  不過,他說希望日後的電費可以「平一點」,他亦承認,現時的兩電准許回報定在十三點五水平可能是過高。他說﹕「這個機制是好多年前制定,大家如果認為(准許利潤水平)是過高,又如果日後會繼續用這個機制,我相信市民不會接受更高的回報水平,大家也認為應該可以減低。」不過,他強調港府現階段未有任何定案,日後電費的變化是否引入通縮及通脹的因素亦未有決定。

  另一方面,昨日有報道指港府為回應公眾減電費的訴求,將在檢討電力公司的利潤管制協議時,電費會與物價及利率走勢等因素掛鈎,並研究大幅調低電力公司的准許利潤,以求將利潤水平回落至百分之十以下。 

  中電表示,中電投資的回報期長達二、三十年,然而,經濟發展卻有上有落,若將電費與經濟發展掛鈎,會影響投資信心。港燈亦指現行協議機制行之有效,既可平衡投資者的利益,亦可令本港供電穩定,港府不應為變而變,而且,港燈亦一直確保電費維持在利潤管制的最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