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遺失樓契釀成大禍 損失達1500萬元 專家教「無契樓」急救方法
發佈時間:06:00 2025-03-29 HKT

日前,有位康樂園業主在放盤途中才發現遺失樓契,令單位頓成無契樓,影響新買家按揭借貸,最終只好大幅減價800萬元,以2,000萬元沽貨。這單交易由原本帳面蝕讓700萬元,最終擴大至蝕1500萬元離場。到底遺失樓契對業主有多大影響?有沒有補救方法?新買家購買這類型物業有何要注意?中原訓練學院院長郭昶向《星島頭條 》逐一拆解問題。
業權不完美
上述洋房為大埔康樂園第9街雙號屋,面積2,520方呎,屬於4房間隔,業主早於1997年以約3,500萬元購入,原本叫價2,800萬元放盤,並獲買家有意接洽。不幸的是,在放盤途中才發現遺失樓契,令單位變成無契樓,影響新買家按揭借貸,最終只好大幅減價800萬元,以2,000萬元易手。 換言之,該交易本來帳面蝕讓700萬元,擴大至蝕讓1500萬元。
遺失樓契等同於遺失物業業權的身份證明,對買方律師及銀行而言,難以確定當中會否物業押記的隱藏債務,甚至難以百分百肯定業權的擁有權。郭昶表示,無契樓會構成業權瑕疵,英文稱作title defect,「呢個業權唔完美,等於買咗件次貨返嚟」。若賣家失去這份重要證明,令市場無法辨別誰才是業主,即使在田土廳看到賣家名字,亦不代表是真正業主,有可能只是代名人(Nominee),日後或有機會出現業權糾紛風險。
開價低市價3成才吸引
一般情況下遺失了樓契,需要找律師從田土廳勾回「核證副本」(certified true copy),業主需要宣誓遺失了樓契,但不是每一份樓契都可以取「核證副本」,例如一些關於業權根源(Root of title)的文件未有在土地註冊處登記,正本一旦遺失,不能委託律師取回「核證副本」,樓契便會變成缺契。郭昶直言,買賣通常會在田土廳登記,新樓樓契也較容易追查。惟舊樓多年來資料庫不一定齊全,假設其中一手交易斷鏈,文件不齊全,一律當是有瑕疵業權。
對於新買家而言,最直接就是影響銀行承造按揭,因為銀行對無契樓的取態相當審慎,借取按揭的難度極高。郭昶坦言,基本上沒有銀行願意承擔此風險,「最多批一、兩成按揭畀你,甚至大多數都唔批」。買家基本上只好full pay(一筆過付款),而實際不是很多買家願意真金白銀買樓,因為這筆錢是涉及機會成本,可考慮放在股票、債券、銀行或其他投資途徑上賺錢。理論上,無契樓放售價格起碼要低於市場價值3成,才有吸引力。
吸引兩類買家
另外,郭昶指出,新買家如果想在短期內出售物業套現,亦十分困難,因為同樣面對在交易時遺失樓契證明問題,而政府規例要業主證明為期15年業權,若過了此追溯時間,在業權註冊制度下,則無須再用過往的文件證明業權。
翻查資料,根據《物業轉易及財產條例》,如果政府租契是在買賣日期前15年內批出,就要出示政府租契批出日期起計的業權證明文件;但如果超出15年,就只需出示政府租契、以及買賣協議前15年的業權證據,可在中間點定出一個追溯時間,稱為「中期業權根源」(intermediate root title)。
因此,這類無樓契物業對普通市民而言,入手難度高。不過,有兩大類別客人會對此類物業有興趣,一類是資金充裕買家,可以一筆過付款,而且預計長期自住。另一類是投資客,他們會趁機執平貨,以低價買入,再預15年作為出租單位,博取較高的租金回報率。
值得一提的是,在按揭期間,樓契會作為抵押品存放於銀行,一般供完樓後就會贖契。贖契後,業主可以將樓契存放家中、保險箱或者律師樓。郭昶提醒,存放在家中風險較高,例如遇上火災失竊等,建議不要怕麻煩,可考慮放在付費保險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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