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長者個人資料借30萬還賭債 民政事務署助理文書主任判入獄15個月
發佈時間:16:56 2023-05-18
曾賭博成癮的36歲民政事務署助理文書主任,5年前盜取4名申請免費法律諮詢計劃的長者個人資料,訛稱該些長者為其直系親屬,向10名放債人借取40筆貸款合共30萬元,以償還賭債,長者收到放債人恐嚇訊息及來電後揭發事件。他今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暫委法官鍾偉強指被告自私行為對兩名向政府尋求協助的年邁長者所帶來的困擾令人不敢想像,亦會令市民對政府產生負面印象,另認為他及後如受紀律處分及失去公積金,也是咎由自取,經考慮後判其監禁15個月。
案情指,被告謝柱成在新界粉嶺北區政府合署民政諮詢中心工作,職位為民政事務署助理文書主任,主責在櫃檯處理尋求法律諮詢的市民查詢及協助登記服務。本案共有四名事主,其中兩名事主與被告同姓,該兩名事主在2016年到民政諮詢中心提交表格後,先後在2016年及2018年收到恐嚇訊息及來電,指被告是事主的侄子或兒子,威脅如被告不還債便會令事主及其家人身體受傷害。
被告的上司在2018年6月8日收到事主投訴,得悉事主收到被告借貸的訊息,被告向上司承認盜用當值律師服務所提供的免費法律諮詢計劃中,四名參加者的個人資料去借貸還賭債。被告解釋指他在香港沒有親屬,但借貸時需提供親屬資料,故盜用了與其父母同姓的四名市民資料,報稱四名事主為家人或咨詢人,向10名放債人借了40筆貸款,合共30萬元。
被告在警誡下稱:「我係嚟自首嘅,我偷左人哋嘅個人資料,去借錢俾自己用」,被告在2016年11月因欠賭債而被頒令破產,但他繼續沉迷賭博,欠下30萬元貸款。而被告在2016年1月至6月揀取申請人與其父母同姓的五份表格,利用其中四份表格上的個人資料重覆借貸,經搜查後發現被告在其工作地點的儲物櫃中存放四名事主的表格副本。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只犯下三種不當行為:影印事主提交的申請表格、使用事主的個人資料向放債人借貸、將事主的申請表格副本存放在涉案諮詢中心的儲物櫃內,所使用的個人資料亦不算多。被告因感情失敗而性情大變,才會沉迷賭博,現已深感懊悔,而被告在2019年獲保釋,繼續勤奮工作,獲上司正面評價,又成功戒除賭癮,被告很大機會面對公務員紀律處分及失去公積金,冀法庭輕判。
暫委法官鍾偉強判刑時指,被告在執行公職過程中盜取市民的個人資料,協作自己解決債務問題,而被告行事前有周詳計劃及充分考慮,刻意揀選與其父母同姓的長者,訛稱該些長者為其直系親屬,並非一時魯莽。被告重覆使用事主的個人資料去多次借貸,向上司表白犯案時仍隱瞞事實,訛稱在港沒有任何家屬,但其父母及兄姊均在香港,以失實的理由作開脫解釋,令兩名年邁無辜的市民受滋擾及恐嚇。
鍾官考慮被告過往行為良好,現已戒除賭癮,重犯機會不大,認罪後以監禁20個月作為量刑起點,被告原本在2018年6月自首,警方在2018年12月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但經檢控官交替後直至2022年3月才正式落案起訴被告,檢控過程中的2年3個月空檔有所延誤,令被告不必要地受到重大壓力,對被告造成不公,經酌情減刑後判囚15個月。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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