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管制清單修訂11月生效 涵蓋《武器貿易條約》管制物品
更新時間:11:36 2023-10-18
發佈時間:11:36 2023-10-18
發佈時間:11:36 2023-10-18
《2023年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修訂附表1及2)令》(修訂令),將於11月1日生效。修訂令生效後,香港的戰略物品管制清單將涵蓋受《武器貿易條約》管制的物品。
修訂令同時把《規例》所載對進出口、轉運及過境的管制擴展至受《武器貿易條約》涵蓋的物品。
香港的戰略物品管制清單,跟隨了關於常規武器與兩用產品和技術出口控制的瓦塞納安排、核供應國集團、導彈科技管制組織、澳洲集團及《關於禁止發展、生產、儲存和使用化學武器及銷毀此種武器的公約》所採納的管制清單。
另外,隨着國家加入成為《武器貿易條約》締約國,中央人民政府已根據《基本法》第153條將該條約的適用範圍擴展至香港特別行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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