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紋身忠」14年前涉謀殺「泰龍」案 特赦證人認背叛兄弟為利益願做任何事 惟否認作假口供

更新時間:14:49 2023-11-06
發佈時間:14:49 2023-11-06

綽號「泰龍」的新義安頭目李泰龍2009年,在尖東香格里拉酒店外遭仇家伏擊,車撞倒地後遭亂刀斬死。疑17年前曾遭「泰龍」爆樽而結怨的和勝和頭目「紋身忠」梁國忠否認一項謀殺罪,案件今於高等法院續審。辯方質疑特赦證人林家俊聲稱「紋身忠」曾參與策劃謀殺「泰龍」計劃一事並不屬實,認為林就「紋身忠」所作的供詞均屬虛構,林一一否認。辯方指林背叛兄弟後過着美好生活,又指林為了自身利益願意做任何事情,林則表示同意。控方另同意林過往12次作供時也沒有描述過「紋身忠」的外貌特徵。

現年54歲、報稱無業的被告梁國忠,被控於2009年8月4日,在香港連同李鎮江「波仔」、李蘊剛「剛仔」和勞展宏「貓仔」及其他人,謀殺41歲男子李泰龍。綽號為「阿B」或「B哥」的特赦證人林家俊今續出庭作供,他憶述案發當日,吳奕彤「五筒」、蘇啟文「蘇啟」、李鎮江「波仔」、和勞展宏「貓仔」同坐1輛豐田七人車,七人車駛入尖東香格里拉酒店入口後,他在後方車輛中看到「有個人瞓咗係地下」,然後他便目睹「五筒」、「蘇啟」及「波仔」持全長約50厘米的刀下車走向「泰龍」,他遂四處張望「睇水」,他再回頭已看到「五筒」等人已上車逃去。他在任務完成後在深水埗黃金商場附近下車便回家。

庭上播放案發當日酒店外的閉路電視片段,當中顯示「泰龍」的4人車駛至酒店入口停車,「泰龍」等4人下車後,1輛七人車高速駛過撞倒「泰龍」,3人持刀衝向「泰龍」亂刀狂斬後離去,「泰龍」中刀浴血並紋絲不動,3人上車後快速離場。林家俊認出刀斬「泰龍」的三名刀手是「五筒」、「蘇啟」和「波仔」,並指他案發時已認識3人逾10年。

林家俊在辯方盤問下指,雖然他早於2011年就「泰龍」謀殺案出庭作供,該次審訊有3名被告李鎮江「波仔」、李蘊剛「剛仔」和勞展宏「貓仔」被裁定謀殺罪成,他就本案再被傳召出庭作供一事並不詫異,並說:「法庭要求我嚟就再嚟」,而他已獲豁免被起訴,他亦知道「五筒」及「蘇啟」至今仍被通緝中,未來或需再被傳召出庭作供。

林家俊指涉案事件雖然沒有人告知他是「紋身忠」向「泰龍」尋仇,但他「自己理解」到兩人在事發3年前有過節,他亦在「紋身忠」遭「泰龍」爆樽當晚被召喚外出尋找外號為「尖東霸王」的「泰龍」。

辯方另指林家俊當年被捕後,在警方錄影會面時的供詞大多說謊,例如案發當日是「五筒」電召他外出同行向「泰龍」尋仇,但他卻指「小風」電召他。林在庭上坦承當時「講大話」,解釋「我有戒心,唔知佢哋會唔會告我」,更指他當時向警方說謊「無困難」。

對於「貓仔」曾指示「五筒」及「蘇啟」:「唔好斬頭,唔好斬頸,唔好斬大動脈」,「紋身忠」亦對兩人說:「總之唔好斬啲重要部位」,林家俊當時聽到有關指示,認為大家並非想殺死「泰龍」,沒有說過會殺人或令任何人嚴重受傷,只是想「俾個教訓『泰龍』」。對於「五筒」事前向林承諾事後可獲報酬一事,林指他事後並沒有獲得任何報酬。

辯方提到林曾在錄影會面中表示「紋身忠」曾持刀斬「泰龍」,但出庭作證時才道出是「五筒」、「蘇啟」及「波仔」斬「泰龍」,林解釋他修改供詞內容是以防他被控,當警方承諾不控告他後,他才「講真話」。案件明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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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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