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濫用公屋|新申報周期展開 房委會今向3類租戶發申報表 限下月底前交回
更新時間:21:57 2024-10-02
發佈時間:21:57 2024-10-02
發佈時間:21:57 2024-10-02
房委會打擊濫用公屋絕不手軟,過去兩個年度收回的濫用公屋單位共有5千個,等同一條中型屋邨的規模,公屋住戶需每兩年申報居住情況及有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房委會今日(2日)表示,新申報周期本月開始,今日已向3個組別的住戶派發申報表,租戶需於下月30日前交回表格。房委會提醒,拒絕申報或並無於指定日期內申報的住戶,其公屋單位租約將被終止。
房委會今日於社交平台發文,指3個組別的公屋住戶納入今期申報之列 :
1. 於公屋住滿15年的全長者戶 (即全部家庭成員均年滿60歲),只需填寫「居住情況申報表」(表格HD1146),申報居住情況。
2. 入住公屋剛滿兩年的非全長者戶,會收到「居住情況及擁有香港住宅物業詳情申報表」(表格HD1145),申報居住情況及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
3. 按「富戶政策」到期申報入息、資產及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的租戶,將會收到「居住情況申報表」(表格HD1146)及「富戶政策申報表」(表格HD1119)
房委會温馨提示租戶,所有表格今日 2日)已經派入租戶信箱,租戶收到表格後,需要申報所有家庭成員的資料,並須於今年11月30日或之前填妥及簽署表格,交回所屬屋邨辦事處。租戶亦可以選擇掃瞄表格上的二維碼,以電子方式填寫及使用「智方便 +」作電子簽署遞交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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