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35+顛覆案丨45名罪成被告完成求情 11月19日判刑

更新時間:18:25 2024-10-24
發佈時間:18:25 2024-10-24

民主派47人2020年參與「35+」初選,涉嫌計劃立法會過半無差別否決財案,14人被裁定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31人認罪,全部定罪被告今年9月已完成求情,《星島》得悉案件現已排期於11月19日判刑。

本案31名認罪被告包括:戴耀廷、區諾軒、鍾錦麟、趙家賢、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岑敖暉、王百羽、袁嘉蔚、馮達浚、吳敏兒、范國威、呂智恆、林景楠及伍健偉。

被裁定罪名不成立的劉偉聰,仍要面對律政司提出上訴。資料圖片
被裁定罪名不成立的劉偉聰,仍要面對律政司提出上訴。資料圖片
李予信是唯一完全成功脫罪的人。資料圖片
李予信是唯一完全成功脫罪的人。資料圖片

16名不認罪被告中有14人被裁定罪成,包括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施德來、何啟明、鄭達鴻、彭卓棋、余慧明、梁國雄、黃碧雲、林卓廷、柯耀林、吳政亨及楊雪盈,只有前公民黨區議員李予信及大律師劉偉聰被判罪名不成立。惟律政司已就劉偉聰的脫罪裁決提出上訴,換言之整案47人中,只有李予信一人完全成功脫罪。

案件編號:HCCC69/2022 及HCCC70/2022
法庭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