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黎智英承認曾下達指示《蘋果》要為衝擊立會暴徒博市民同情以延續抗爭
發佈時間:11:56 2024-11-21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踏入第94日審訊,黎智英繼續出庭自辯時承認他曾「罕有地」指示下屬報道示威者衝擊佔領七一立法會事件時,需多提及年輕人心聲,爭取市民諒解和支持。黎智英指當時示威者違法破壞立法會設施,他不希望這負面事件阻礙反修例運動,故「罕有地」下達編採指示,但其後又改口指他認為這是「建議」而非「指示」。
辯方大律師關文渭提到,當局制定《香港國安法》以防範、制止和懲治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犯罪。而黎智英曾為《紐約時報》撰寫文章《我的推文真的威脅到中國國家安全嗎?》 (Do My Tweets Really Threaten China’s National Security? ),文章在2020年5月20日刊登,內容提到「由時任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領導的『中國辯護者』聲稱,新立法的《香港國安法》將只涵蓋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主義和其他真正威脅到中國國家安全的行為」,反映黎當時對《香港國安法》的理解,黎亦認為《香港國安法》涵蓋範圍廣闊。
認曾要求《蘋果》不報道針對特朗普新聞
黎智英曾要求《蘋果日報》前社長張劍虹,請國際組同事不要跟從《紐約時報》及CNN針對特朗普,又指「蘋果卻要靠特朗普政府支持保命,這樣做不太好」,黎智英解釋當時香港及台灣《蘋果日報》亦有刊登針對特朗普的報道,但當時《蘋果日報》發起《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請求特朗普政府阻止《香港國安法》通過,所以才要求《蘋果日報》的報道不要針對特朗普。
黎智英承認他曾要求《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在報道2019年7月1日示威衝擊立法會大樓事件時,需要多提及年輕人心聲,爭取市民諒解和支持,黎指當時示威者違法破壞立法會設施,他不希望這負面事件阻礙反修例運動,故「罕有地」下達編採指示,但其後又改口指他認為這是「建議」而非「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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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質疑黎未閱讀便轉發特朗普行政命令文本的說法
辯方重提黎智英曾向陳沛敏發送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簽署行政命令的白宮新聞稿,首句為「特朗普行政命令文本」(Text of Trump’s Executive Order),尾部另加數段文字,其中一段指:「I’d say we should work up a shit list on those involved in censorship which can include intimidation」 (意譯:「我們應該為那些參與審查及恐嚇我們的人制定一份狗屎清單(即制裁名單)」)。黎智英指該段文字並非由他撰寫,他在私密通訊軟件Signal收到此信息,相信傳送者與美國白宮有關連,信息可能是美國特朗普政府的內部保密文件。
黎智英指他收到該信息後沒有時間閱讀內文,他不懂如何從Signal轉發信息,便從Signal複製信息後在Whatsapp貼上,先傳送信息予泛民主派密友如民主黨前主席李永達、何俊仁及胡志偉、民主黨前副主席林卓廷、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等,再傳送予陳沛敏。法官李運騰一度質疑「這麼重要的文件你沒有興趣看?」,黎智英回應指如果他花時間閱讀該文件,便沒有時間做其他事。
稱無指示陳沛敏制作「制裁清單」
黎智英指他沒有指示陳沛敏制定一份「制裁清單」。辯方指黎智英把信息也傳予李永達,是否要求李永達制定制裁名單,黎智英否認並指這想法太荒謬。法官杜麗冰指黎智英把信息傳給陳沛敏後,陳沛敏沒有回覆黎智英,黎智英解釋他當時沒有跟進,不知陳沛敏有否收到或看到該信息。法官杜麗冰又問黎智英為何不在得到信息傳送者的同意後才轉發信息,黎智英則回答黑客不能入侵Signal,加密信息十分嚴格。
黎原本否認此為編採指示,其後在法官李運騰追問下,黎稱「這只是其中一次罕見的事例」 (i think this is one of the rare incidents)。李官續問黎是否認為合適時便會向編輯部提出「指示」或「建議」。黎再辯稱「昨天我曾提及我有俾指示嘅其他事例,但我唔記得仲有呢次事例,你可以理解此為『指示』」。李官追問黎就報道衝擊立會的事例是否反映黎要求《蘋果》編採依特定方向報道,黎對此表示同意。
黎智英認同衝擊立會是「暴力」及「違法」行為,辯方律師隨即問及黎智英曾表示自己「反暴力」,黎辯稱「他認為此屬負面事件,所以想《蘋果》報道年青人的解釋,博香港人同情,以及不致影響整場運動」。法官其後追問黎智英所提及的「運動」是指甚麼時,黎回答「運動」則為「暴動」及「反修例示威」。
案件編號:HCCC51/2022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