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爆炸案│女被告張琸淇錄影會面中稱知悉明愛醫院爆炸案背後目的 「想醫護罷工、想政府封關」

更新時間:10:54 2025-02-21 HKT
發佈時間:10:54 2025-02-21 HKT

8男女涉2020年初口岸爆炸案,今於高等法院踏入第56天審訊。女警供稱,被告張琸淇被捕後,在警署進行了警誡錄影會面;控方庭上播放錄影會面,顯示警方向張琸淇查問2020年1月27日凌晨明愛醫院爆炸案,張琸淇稱從Telegram頻道得悉此事,並指她從頻道帖文得悉犯案者目的是「想醫護罷工,同埋想政府封關」。

警員否認曾游說張琸淇任污點證人並教講案情

案發時駐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女警梁恩慈今供稱,2020年3月7日晚上約11時47分,她隨隊進入宏創方503室,其任務是負責看守被告張琸淇;當時張琸淇已經由刑事情報科人員控制,及後交由梁看管,並由其同事、警員周焯堯核實身份。

梁供稱3月8日凌晨,其小隊押解張琸淇離開宏創方及前往旺角警署向值日官報到,及後前往紅磡警署進行警誡錄影會面;進行錄影會面前,張琸淇曾要求飲水及上廁所,又表示感到寒冷,所以梁安排了毛氈給張琸淇,在張琸淇詢問下,梁亦事先簡介錄影會面程序。

其中一被告張琸淇。資料圖片
其中一被告張琸淇。資料圖片

另外,張琸淇的代表大律師林國輝今續盤問警員周焯堯;周焯堯於2020年3月7日晚上在宏創方503室拘捕張琸淇及檢取其手機。

辯方提出,張琸淇當晚被捕後,周焯堯在翌日凌晨與女警梁恩慈帶張琸淇到警方私家車上等待,而警署警長郭君鵬在車上曾經游說張琸淇與警方合作,「如果肯同我哋合作,就同上頭講幫你轉做控方證人」,並教導張琸淇明愛醫院炸彈案的案情;郭另曾向張琸淇稱「而家錄緊口供個個都爭住認,認左之後可以減刑,個個都爭住攞呢枝籤,你自己諗下啦」。周焯堯不同意。

張琸淇錄影會面中指深圳灣口岸爆炸案出自「老豆揾仔」之手

梁在錄影會面中,問張琸淇是否認識吳子樂,張琸淇稱兩人自2019年10月發展為情侶關係。梁其後表示,根據警方調查,吳子樂、何卓為及李嘉濱於方1月25日曾經出現在宏創方,吳曾手持一個內有褐色物質的煲,警方相信3人在宏創方內製造炸彈,後來由李嘉濱放置到明愛醫院內,思疑張琸淇參與串謀;張琸淇則稱「我當時並無出現係現場」,不清楚發生了甚麼事。

梁又展示同年1月28日宏創方的閉路電視截圖,指當日下午5時半至6時半,張琸淇與吳子樂曾先後進入和逗留在宏創方503室和1008室;張琸淇從截圖中認出自己和吳。梁續提到1月28日下午深圳灣口岸爆炸案,並問張琸淇當時身處的位置,張琸淇稱自己在吳的家中,又指「『老豆揾仔』佢哋做,就同佢哋『九十二籤』無關係」,因為吳子樂沒有向她透露此事,「佢自己都驚訝『老豆揾仔』係深圳灣放炸彈呢件事」。

張琸淇又提到,「『九十二籤』就我所知有吳子樂、山雞、西瓜、五飛,佢哋幾個係個group度存在」,而吳子樂「負責編寫『九十二籤』出嘅文章」,例如曾經寫到「唔介意用煙霧彈放係醫院入面,令到啲醫護罷工,同埋希望政府去封關」。

張琸淇續指,「西瓜負責編寫嗰個炸彈嘅程式」,當有人發送訊息,炸彈便會爆炸;「五飛負責做睇水位」,「山雞負責放置炸彈」。

相關新聞:
口岸爆炸案│偵緝警長從閉路電視中認出被告吳子樂 並確認涉案單位內搜出硝酸鉀和硫磺等化學品
口岸爆炸案│刑事情報科警員確認行動前數天已進入涉案單位旁邊單位候命 並有同事攜同工作工具
口岸爆炸案│證物警員接受辯方盤問解釋單位內其中一行李箱沒有檢取 因無發現 「係我的專業知識 唔係常識」
口岸爆炸案│證物警員於涉案單位內搜獲殘留化學品白色膠蓋 外觀與羅湖港鐵站爆炸案中檢獲證物相若
口岸爆炸案│證物警員供稱被告吳子樂見證下 涉案單位搜出石油氣、電子火柴及引線等證物

透露吳子樂等計劃於尚德停車場外放炸彈

張琸淇亦提到被捕前一星期,曾與吳子樂、「山雞」、「西瓜」、「五飛」及「叉雞飯」到西環見面,「佢哋今次打算係將軍澳放置炸彈」,計劃同年3月8日於尚德停車場外、周梓樂祭壇放置炸彈,「打算用墓碑去掩飾一個炸彈」,計劃由「五飛」提出,而放置目的是「可以傷害到警方」;上述等人亦是涉案Telegram群組「烘焙同好會0.3」的成員。

張琸淇續稱,她和吳子樂等人在3月6日凌晨曾到美荷樓附近公園商討計劃,「西瓜」負責編寫程式及尋找「偽裝車」,打算在3月8日「用假嘅車牌去運送嗰個墓碑」及放到將軍澳,而「五飛」會從油塘行山到將軍澳,取得炸彈後部置在現場,「叉雞飯」會負責「睇水」;另外,當晚女子「Missy」亦在場,對方則負責保管一個「九十二籤」眾籌帳戶。

張琸淇又提到,3月7日晚上,她和吳子樂在宏創方503室待命,吳子樂曾致電「五飛」詢問有沒有其他事情須協助準備,而她另曾在單位內看到硫磺;兩人在單位內沒有幹其他事,直到被警方拘捕。

根據控方開案陳詞,「五飛」即何卓為、「山雞」即李嘉濱、「西瓜」即張家俊、「叉雞飯」即楊怡斯、「Missy」身份不詳。

指群組打算將炸彈交另一隊人放置羅湖港鐵站

警方在錄影會面中亦向張琸淇調查同年2月2日羅湖港鐵站爆炸案,張琸淇稱吳子樂在2月1日晚曾透露,涉案Telegram群組提到打算把炸彈交給「另一隊人」放置,而吳子樂和「五飛」在2月2日凌晨曾到深水埗交收,「目的都係為左令政府封關」;她本人在2月2日下午亦透過網上連登討論區及Telegram頻道得悉羅湖站事件,而吳子樂也曾表示「無諗到交畀另一隊人都可以成功引爆到個炸彈」。

8名被告依次為37歲無業漢何卓為、26歲裝修工李嘉濱、28歲金融從業員吳子樂、30歲程式工程師張家俊、29歲文員楊怡斯、25歲入境處登記主任張琸淇、23歲大學生何培欣及25歲測量員周皓文。

首7名被告被控「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在香港串謀他人,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故意向訂明標的、在訂明標的內或針對訂明標的送遞、放置或引爆爆炸裝置。7人另被控交替控罪、即「串謀導致爆炸」罪。李嘉濱另被控「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周皓文則被控一項「企圖製造炸藥」罪。

案件編號:HCCC186/2022
法庭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