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警司周毅剛涉警總內非禮女子 否認3罪申離港被拒 6.27審前覆核

更新時間:15:47 2025-03-31 HKT
發佈時間:15:47 2025-03-31 HKT

高級警司周毅剛涉於去年7月至11月期間,兩度於灣仔警察總部非禮一名女子。周毅剛被控2項猥褻侵犯罪,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申請加控1項猥褻侵犯罪。周今否認3項非禮罪,另透露擬聘用前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資深大律師許紹鼎代表他。周申請更改保釋條件以短暫離港被拒,期間續獲准以5000元保釋候訊。裁判官梁雅忻將本案押後至6月27日作審前覆核。

沒在控罪書上申報職業的49歲男被告周毅剛,被控於2024年7月與8月之間某日,在灣仔軍器廠街一號警察總部41樓猥褻侵犯女子X。修訂控罪及新增控罪分別指,周於同年11月1日在警察總部41樓會議室及41樓總務室猥褻侵犯X。

裁判官梁雅忻表示,控方初步擬傳召10名證人出庭作證,包括女事主X、新近投訴者及證物警員等,辯方希望控方亦會傳召總警司出庭作證,辯方表明有意盤問與被告隸屬同一部門的數名警務人員,控方則表示需時替總警司錄取證供。

案件編號:ESCC3151/2024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