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晋 - 舉報濫用提升執法效率 完善機制減潛在弊端 | CEO有料到
香港房屋供應緊張,然而,部分住戶濫用公屋的現象屢見不鮮,例如隱瞞資產、將單位轉租或長期空置,對真正有需要的基層市民造成不公。為應付此問題,房委會推出「舉報濫用公屋獎」計劃,透過現金獎勵機制,鼓勵市民舉報濫用行為,並藉此提升執法效率,收回更多被濫用單位。措施具積極意義,但仍須要小心權衡利弊。
房委會文件顯示,過去兩年共收回5000個被濫用的公屋單位,相當於興建一條中型屋邨。然而,透過土地註冊處查核等傳統方式發現濫用行為的比例僅0.5%,而依賴舉報的比例則高達1.5%,兩者相差三倍,足見舉報的高效性。此次「舉報濫用公屋獎」計劃正是基於此背景推出,旨在透過現金獎勵鼓勵更多市民提供舉報線索,幫助房委會更精準地查處違規個案。計劃預計每年可收回約1300個單位,重新分配給有需要的家庭,直接緩解公屋供需失衡問題。
獎勵計劃的另一大優勢在於其強化的阻嚇效果。濫用公屋行為的發生,部分原因在於住戶認為違規成本低、被發現的概率小。計劃實施後,住戶可能因擔心被舉報而更加謹慎,減少隱瞞資產或濫用單位的情況,進而促進公屋資源的公平分配。
按照房委會的估算,每年獎金支出約390萬元,與新建公屋的高昂成本相比顯得十分划算。以1300個收回單位計算,每個單位的建設成本約100萬元,相當於節省13億元公共開支。這種「低投入、高回報」的模式,無疑是一種具成本效益的措施,能為政府節省大量資金,用於其他社會民生項目。
該計劃更讓公眾成為社會監察的一部分,不僅提高了政府與公眾的互動,也能讓市民更加關注公共資源的使用,從而培養對公共財產的責任感。
雖然舉報機制能提升執法效率,但也可能潛在破壞鄰里信任的副作用。當住戶之間因舉報而產生猜忌、矛盾,甚至報復性行為時,原本和諧的社區氛圍將受到衝擊。特別是舉報行為一旦被公開,可能導致人際關係緊張。
此外,亦存在濫用機制的可能性。雖然計劃要求實名舉報,但不排除有人會因個人恩怨、私利、報復心理,進行惡意舉報,對無辜住戶造成困擾。這不僅加重了房委會的調查負擔,也可能損害住戶的名譽和隱私。尤其是舉報過程中,住戶的財產狀況、家庭成員等可能被用作調查依據。如果房委會在處理過程中未能妥善保護被舉報者的隱私,有機會引發法律糾紛。此外,舉報者的身份若被洩露,也可能面臨報復風險。
在執法過程中,若舉報內容核實不足或調查程序不透明,容易導致選擇性執法或誤判。假如房委會過於依賴舉報,忽視其他有效的查核方法,反而使濫用行為變得更隱蔽,進一步增加執法難度。
避免執行過程中出現不公平情況,關鍵在於制訂透明、嚴謹的舉報和調查機制。房委會應制訂清晰的舉報受理與調查流程,並定期公布統計數據,如舉報成功率、收回單位數量等,增強計劃的透明度。
對於每宗舉報案件,需經過多重核實,並根據事件的具體情節和背景,如初犯、誤解或其他特殊情況如精神問題、家庭問題,制訂相應的懲處,避免一刀切的做法,對無辜者造成不必要的影響。
同時可考慮實施分層獎勵機制,當舉報只是提供初步線索時,可給予較低獎勵;若舉報內容經核實導致濫用戶「被遷出」,則提供較高獎勵。這樣可鼓勵舉報者提供有價值的詳細訊息,而非隨意舉報。
此外,房委會應通過數據加密、內部規章等方式,對舉報者訊息進行嚴格保護。同時,調查過程應聚焦於違規行為本身,避免過度干涉其他個人訊息,並在未確認違規之前,對被舉報者的身份訊息進行保密。
被舉報者若認為調查結果不公,應有渠道提出申訴,並由獨立機構進行覆核。此外,可設立監察委員會,對舉報與執法過程進行監督,確保每宗個案都經過公平處理。為防止濫用機制,應對惡意舉報者設立懲罰措施,如追究法律責任或取消其舉報資格,以減少誣告和不實舉報。
同時,房委會應向市民解釋計劃的目的及意義,強調舉報行為的合法性與適用範圍,並重申隱私保護的措施,減少公眾對計劃的誤解與擔憂。
「舉報濫用公屋獎」計劃是一項具有高效率和高成本效益的措施,其對緩解公屋需求壓力、促進公平分配具有重要意義。然而,在執行過程中可能面臨誤判及隱私風險、鄰里矛盾及公平性問題,房委會需通過透明機制、隱私保障及公眾教育等手段,將潛在弊端降至最低,實現計劃的初衷與長遠效益。
蔡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