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之間——無家者告政府

  在二○二一年上映的《濁水漂流》,成功入圍第五十八屆金馬獎,包括最佳劇情長片和最佳導演等十二項提名,為該屆入圍最多獎項的電影。《濁水漂流》改編自真實社會案件,記錄深水埗露宿者的生活,和他們控訴政府在沒有事前通知的情況下將他們的家當當作廢物棄掉一事。
  事實上,去年五月,十四名無家者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指警員和康文署於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在無預警情況下清走他們的家當。由於是次律政司沒有提出庭外和解,本案成為了首宗無家者告政府的官司進入審訊程序。
  案件上周開審,十四名入稟的無家者中,有一半已去世、失蹤、正留醫和還柙,最終真正到庭作供只有七人。七人的申索額由二千至一萬三千二百九十元不等。他們之中,有人並不在乎賠多少錢,因為無論如何也補償不了去世妹妹的相簿;亦有人出庭時一直抱着表哥遺照,因為死者等不及開審。
  無家者作供時,口頭證供與書面供詞不符和與政府認知不同的情況很常見。例如口供寫遺失一個背囊,無家者作答時卻說紅白藍;被問到有沒有試過去找回失物,有爬入垃圾房的人稱,由於垃圾房內存逾十個垃圾桶,而物品已濕透及發臭,他們找了數個垃圾桶無發現便放棄。另一邊廂,警方證人督察吳彥柏表示,警方當日下午三時四十分開始勸喻無家者收拾物品,至下午四時五分清場及帶走物品,所以已給予「合理所需」的時間。
  即使無家者在法庭面前表現不太亮眼出色,但社協組織幹事吳衛東指他對法治仍有信念——雖然法律工具用得不理想,但仍必須要用的。案件押後至明年一月十九日結案陳詞。
林國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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