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輪候】高爾夫與公義

粉嶺高爾夫球場部分用地收回改作發展公營房屋,是這幾年的話題。政府已接納將粉嶺高球場其中32公頃土地建公營房屋,餘下140公頃土地則繼續用作高球場。該32公頃土地現正以每年1元象徵式租金續租至2023年,餘下140公頃則以1,000元象徵式租金續租至2027年。

這事後續如何,2027年後是否全幅土地收回,仍是關注焦點。我個人並不希望粉嶺高球場變成公屋,事實上通往市區的交通會是大問題。我只是看到高球場近日推出生態廣告,又推出開放日「救亡」,想起了一些往事。

我其實是在粉嶺高爾夫球場長大。我從前住的地方,是上水一間村屋,大門和高球場鐵絲網圍欄只有數十步距離。我從出生起已住在這村屋,所以由幾歲開始,都會經常跑進球場裡玩。那裡有大草地,有白千層樹林,有池塘……不過,也有危機。

「危機」就是一群駕電單車,負責高球場巡邏工作的保安員。每當我們在球場內玩,聽見遠遠的電單車聲響,便要急急腳逃跑,所以我們進去玩一般是赤腳,以免逃跑時遺下拖鞋。那年代物資非常珍貴,拖鞋是硬膠,要穿很多年的。

但保安員很惡,即使我逃回家中,他們也會跑到大閘外大駡,說要拉我到差館。我當然躲著不出,但也會嚇得發抖。

然而,現在大家都知道了,那幅地其實並不是高球會的私有土地。不但不是私有,而且是我們這些納稅人「資助」他們用這幅地,以及出糧給這班喊打喊殺的保安。因為正式來說,偌大一幅地,政府應以天價租給他們,而不是變相用公帑補貼。再民粹一點,就是沒理由用老百姓的血汗錢,補貼有錢人去打高球。

那麼,若改為3,000萬元一年租金,不收回高球場土地,又是否行得通呢?似乎可以考慮,但並非我能決定。我只是想說,時移勢易,高球場和所有事情一樣,必須作出轉變。香港變了,俄烏戰爭後世界也會變,高球場哪能不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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