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紀行——飲食事件簿

  個人飲食事件簿近幾個星期接連遇上一些怪人怪事,有年輕公關發出短訊來問:「想邀請你出席餐廳試菜,收費多少?並寫上當然要寫食評啦!」
  對上一次「被查詢」,超過十年以上,當時我的答案是五百萬。公關當然是嚇一跳,問我為甚麼(不是憑甚麼)?我說現在互聯網普及,今天寫了大鱔稿,明天就是「終身記錄」,五百萬算是安家費吧!不過今次學乖了,不回覆,結果還是要被逼供!媒體愈來愈墮落,不是因為沒資訊,反而是太多資訊。在人人都是KOL的年代,網絡博主、IG紅人反而開宗明義問店家收費。
  怪人怪事不止是一單,餐飲飯局同樣遇上兩個怪咖。一位是某大飲食集團的市場推廣要員,另一位則是傳媒飲食記者。目測一下年紀,飲食要員四十多,記者三十多,禮貌做自我介紹,兩個的人反應都不知道我是誰,差一些就以為是電視台玩偷拍《大整蠱》。
  無論是簡單的回覆或是經過深思熟慮,以我的資歷在飲食圈內也總會認識,出一個理由來自我安慰,難怪相關的餐飲集團與雜誌都做得半死不活。劣幣驅逐良幣,在經濟學稱為葛蘭辛法則,由文藝復興時期英國商人葛蘭辛爵士提出。用劣幣驅逐良幣做口頭禪的人多,不求甚解也極多,反映整體質量在滑落。
  葛蘭辛法則指出如果市場上有兩種形式的商品貨幣流通,消費者會保留成色純度高的貨幣,在市場上使用成色低的貨幣進行市場交易。用一個哲學角度去想,消費者保留的真正價值,其實是「良幣」,大家只不過被文字玩弄。只能說時代大不同,認真就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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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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